日前,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第99次常務會上通過了《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能源汽車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》和《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的意見》,合肥將進一步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持續(xù)健康發(fā)展。
通過的兩份《意見》分別就公共服務領域、私人購買領域和使用新能源汽車、新能源汽車充(換)電站(樁)基礎設施建設、開辦新能源汽車租賃或服務的企業(yè)享受稅收優(yōu)惠政策及新能源汽車電池回購資金等財政政策做出明確規(guī)定。
合肥市至今共推廣新能源汽車2018輛,其中純電動轎車1585輛,純電動客車430輛,混合動力客車3輛。建成5座充電站,526個充電樁,8座維保服務站。建成年產1000輛電動客車及2萬輛電動轎車生產線,聚集相關企業(yè)30家,2011年新能源汽車產值約80億元,初步形成較為完整的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鏈。在全國25個試點城市中,合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總量排名靠前,純電動客車和純電動轎車推廣總量排名第一。
在公共服務領域方面,宣導、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。同時,鼓勵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。市財政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(yè)給予補助,汽車生產企業(yè)按扣除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后的價格銷售新能源汽車。市財政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補助1.5萬元/輛,純電動乘用車補助1萬元/輛。市財政設立電池回購專項資金,按照整車廠500元/輛、市財政200元/輛標準提取資金專戶存儲,專門用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處理。另外,燃油車換購新能源汽車,還能得到每輛3000元的補貼。
購買電動車后,很多市民都會考慮到充電的問題,合肥市也對此作出了規(guī)定。今后,新建辦公樓、商場、酒店等公建類專案充電樁按總規(guī)劃停車位數的不少于20%進行配建。新建住宅社區(qū)充電樁按規(guī)劃社區(qū)總規(guī)劃停車位數的不少于10%進行配建。若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社區(qū)已預留充電樁項目,充電樁數量應隨之增加。而對于新建的社會公共停車場,鑒于停車場車輛集中,流動性大,除了不具備條件的小型立體停車場外,新建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樁按總規(guī)劃停車位數的不少于20%進行配建。
已建、在建的辦公樓、商場、酒店等公建類項目、住宅社區(qū)和社會公共停車場,可以結合實際需求和場地建設條件,自建或引進其他投資主體增建充電樁。
此外,新能源車主還能享受到傳統燃油車主享受不到的福利,那就是在市區(qū)道路免收臨時停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