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商務部于2014年初展開對進口自中國、臺灣等地的晶硅太陽能產品之反傾銷與反補貼措施,并于2016年4月起展開重審。根據美國商務部于9月7日發(fā)布的公告,部分廠商被撤銷重審調查。
美國2014年對中,臺太陽能之雙反措施于當年1月宣布立案調查,并于2015年2月開始課稅。2016年2月,美國商務部對相關利益方提出重審公告,并于4月7日立案調查,調查期間為2014年7月31日至2016年1月31日止。
根據美國商務部的公告以及中國商務部的消息,27家涉案的反傾銷廠商中,有18家廠商之重審調查被美國商務部取消,這些廠商分別是:晶科、阿特斯、東方日升、英利、BYD、保定嘉盛光電科技及其相關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