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等四部門近日聯(lián)合發(fā)布通知,調整今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相關目錄,從今年4月1日起,對中國企業(yè)生產所列設備所需的關鍵零部件、原材料的進口稅收政策予以調整。
自4月1日起,對符合規(guī)定條件的國內企業(yè)為生產國家支援發(fā)展的太陽能電池設備新型平板顯示器件生產設備、鋰離子動力電池設備、電子元器件生產設備等裝備而確有必要進口部分關鍵零部件、原材料,免征關稅和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。
目錄中變化較大的當屬太陽能光伏電池生產設備,此次新增了多項設備及關鍵零部件,包括太陽能級單晶爐(投料量≥150KG)、太陽能級多晶鑄錠爐(一次投料量≥800KG)、擴散爐(多晶、單晶,尺寸:156mm×156mm)、銅銦鎵硒(CIGS)薄膜太陽能光伏電池硒化、熱處理(基板尺寸0.6×1.2m;最高溫度≥500度)。
原有的晶矽太陽能光伏電池生產用全自動印刷、烘干、燒結、測試分選系統(tǒng)(多晶、單晶,尺寸:156mm×156mm)名稱及零部件清單也予以調整。